栏目分类
证券优选配资_免息配资体验_股票配资服务
证券优选配资
免息配资体验
股票配资服务
配资加盟代理 年报审计大阅兵!监管频频出手 这些问题被重点关注
发布日期:2024-07-27 20:03    点击次数:158

  年报审计进行时。

  券商中国记者从中介机构人士处独家获悉,近日上交所内部下发新一期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通报了近期的监管情况。

  据悉,随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将迎来高峰期,年报审计工作已处关键阶段。“年报审计”风险及异常情况成为交易所的关注焦点。上交所通报时提到,近期在审计进场、业绩预告等关键时点,充分提示监管关注重点和年报审计风险。同时重点关注临时换所、频繁换所、大所换小所等异常情形。

  发出审计风险提示函逾百份

  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正紧锣密鼓地推进中。为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角色,上交所在近日通报的监管情况中,重点提及年报审计工作。

  上交所表示,近期进一步加大事前事中审计监管力度。强化事前事中风险提示,在审计进场、业绩预告等关键时点,充分提示监管关注重点和年报审计风险。

  据悉,上交所已约谈风险公司及年审机构近120家次,向38家审计机构发出审计风险提示函110余份。同时,强化现场走访。协同地方监管局走访7家审计机构,与40余家沪市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沟通公司2023年年报重点风险事项。

  有中介机构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财报问题“重灾区”主要体现在“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减值”“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该人士表示,监管机构愈来愈重视审计机构能否关注到上市公司风险,能否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根据记者此前梳理会计师事务所罚单发现,年报审计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审计程序存在缺陷、个别函证的程序存在瑕疵、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审计调整缺乏依据、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

  加强“换所”监管

  对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期间“换所”现象,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上交所也给予通报。据悉,长期以来,确有个别上市公司通过“换所”方式来换取更好的审计意见,从而掩盖公司治理和财务方面“猫腻”。

  上交所明确,要强化换所监管。重点关注临时换所、频繁换所、大所换小所等异常情形。据悉,上交所已对55家异常换所公司及年审机构进行约谈、发函。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对今年以来上交所问询情况的梳理,发现在面对异常“换所”情形时,上交所通常提出四类问题:

  一是前任审计机构的辞任具体原因,比如上市公司与前任审计机构是否在年报审计工作方面存在重大分歧。

  二是新任审计机构在接受上市公司委托前是否做过尽职调查,是否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来实施相应程序及具体内容和结论。

  三是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新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比如从业人员数量、过去一年来的收入情况、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能力。

  四是新任审计机构受聘后开展审计工作的进展,以及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情况,交易所会关注这当中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

  如果是临近年报前“突击换所”,上交所还会进一步提问变更审计机构是否符合相关公司流程;新任审计机构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等。

  有市场人士认为,监管机构的问询能进一步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提醒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增强风险意识,有利于更好发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

  以某上市公司为例,该公司在3月中旬公告称变更审计机构,变更理由是公司与前任审计机构会计师存在分歧、公司无法按照前任审计机构的审计程序要求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前任审计机构无法满足公司审计要求等。

  为此,上交所发出长达四页的问询函,均围绕“换所”来提问。其中要求新任审计机构进一步说明,是否与前任审计机构的审计安排、计划、执行的程序等存在实质性差异。还强调,请新任审计机构高度重视公司审计风险,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规则要求,保持充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

  根据近日该上市公司披露新任审计机构对上交所的回复,审计程序与前任审计机构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将执行更严格的审计程序。该所还表示,在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疑虑,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注A股年报审计“新所”

  此外,上交所还对“新所”给予监管培训,旨在引导其树立“质量至上”执业理念。

  根据监管通报,上交所称,强化新所监管引导。针对10家首次承接沪市年报审计业务的新所,开展“新所第一课”专题培训,督促新所树立高质量执业的理念,系紧进入市场的第一粒扣子。

  监管机构对“新所”给予高度重视不是没有原因。早在2020年,新《证券法》出炉,取消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管理,为中小型会计所参与证券服务业务提供巨大机遇。但新问题随之出现,个别有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前突击聘任这类新备案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所,存在购买审计意见、规避风险警示的嫌疑。

  以*ST新亿为例,该公司在2020年披露2019年年报的一个月前,突击聘任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报审计机构,成为新《证券法》实施后首个新备案会计所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案例。

  然而经证监会立案调查发现,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为*ST新亿出具的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该会计所与*ST新亿签订“抽屉”协议,承诺不在审计报告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显示出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审计程序存在多项缺陷,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和底线。

  就在今年3月初配资加盟代理,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评价局、中国证监会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新备案首次承接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8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体监管约谈。会议强调,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聚焦提升审计质量,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切实履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职责。而根据记者查阅了解到,被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部分机构从2023年至今已开始承接ST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